| 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检查组来绥化市检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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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7-11 10:49 文章来源: |
| 文章类型:摘编 内容分类:新闻 |
由省审计厅纪检组长戴英胜率队的省纪检监察检查组一行6人,6月7日至9日,就我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了检查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于2004年7月1日正式施行,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同时,我市还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,通过权力机关监督、机关内部监督和政府层级监督,确保了行政许可的项目、文件和实施主体的合法性。通过检查,及时纠正了乱设许可、滥施许可、利用许可乱收费用或者勒拿卡要等7个方面60多个问题。结合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,去年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2941万元,并对违纪问题进行了相应的处罚,纠正违纪金额2767万元,追缴政府统筹59万元,罚款5.9万元。
我市还对现行的行政许可主体资格及权限、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审批收费项目等进行了全面清理。确定了53个部门的行政许可主体资格及权限,行政审批项目由原来的1179项减少到330项,去年又清理掉102项,将涉及行政审批工作的34个市直有关部门的143个收费项目,全部进入大厅实行“一站式”办公,对涉建审批的18个收费项目实行“一卡到底”财政直收。先后清理影响制约经济发展的各类文件28件,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112项,最终确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378项。市委常委、副市长王洪烈就我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向检查组作了汇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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